打官司要花哪些錢?一張表看懂費用項目
很多人以為打官司只要付律師費,其實帳單通常有三層:繳給法院的規費、付給律師的酬金,以及開庭期間的交通、請假等隱形成本。先把項目列出來,才知道哪些可以省、哪些打贏後可以向對方請求。
| 費用項目 | 付給誰 | 金額怎麼決定 | 打贏後可否向對方請求 |
|---|
| 裁判費 | 法院 | 民事財產權案件依請求金額分段累進計算;非財產權案件第一審 3,000 元(加徵後 4,500 元) | 可以,屬訴訟費用 |
| 上訴裁判費 | 法院 | 第二審、第三審依第一審標準加徵十分之五 | 可以,屬訴訟費用 |
| 支付命令聲請費 | 法院 | 每件 500 元 | 可以 |
| 法院調解聲請費 | 法院 | 財產權事件未滿 10 萬元免費,10 萬元以上依級距 1,000 元到 5,000 元 | 調解不成立 30 日內起訴可扣抵裁判費 |
| 鑑定費、證人日費旅費 | 鑑定機關、證人 | 依實際支出或司法院標準 | 可以,屬訴訟費用 |
| 律師費(一、二審) | 律師 | 雙方自行約定 | 原則上不行,自行負擔 |
| 第三審律師酬金 | 律師 | 雙方約定,但列入訴訟費用的部分由法院核定上限 | 可以,限法院核定金額 |
| 交通、請假、影印等 | 自己 | 實際發生 | 多數無法請求 |
表格依據: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至第 77 條之 25、第 78 條、第 466 條之 3。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
刑事案件比較特別:到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告訴不用繳費,法院也不向刑事被告收裁判費;刑事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,若經法院裁定移送民事庭,依刑事訴訟法第 504 條、第 505 條免納裁判費,這也是很多人選擇在刑事程序中一併請求賠償的原因。真正的大筆支出,通常落在律師費。
裁判費怎麼算?114 年起加徵後的試算表
民事財產權訴訟(例如討債、請求賠償、返還押金)的裁判費,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按請求金額分段累進:10 萬元以下部分徵收 1,000 元;超過 10 萬元到 100 萬元部分,每萬元 100 元;超過 100 萬元到 1,000 萬元部分,每萬元 90 元;超過 1,000 萬元到 1 億元部分,每萬元 80 元;不滿 1 萬元的零頭以 1 萬元計算。
重點在後面這一步: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27 允許各高等法院報請司法院核准後加徵,最多不得超過原額十分之五。依司法院公告的臺灣高等法院提高徵收額數標準,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,10 萬元以下部分加徵十分之五、超過 10 萬元到 1,000 萬元部分加徵十分之三,超過 1,000 萬元部分維持加徵十分之一;非財產權訴訟與抗告也加徵十分之五。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同步調整。
換算成實際要繳的費率:10 萬元以下部分 1,500 元,超過 10 萬元到 100 萬元部分每萬元 130 元,超過 100 萬元到 1,000 萬元部分每萬元 117 元。
| 請求金額 | 原法定額(未加徵) | 第一審實繳(加徵後) | 上訴第二審實繳 | 適用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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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 萬元 | 1,000 元 | 1,500 元 | 2,250 元 | 小額程序 |
| 10 萬元 | 1,000 元 | 1,500 元 | 2,250 元 | 小額程序 |
| 30 萬元 | 3,000 元 | 4,100 元 | 6,150 元 | 簡易程序 |
| 50 萬元 | 5,000 元 | 6,700 元 | 10,050 元 | 簡易程序 |
| 100 萬元 | 10,000 元 | 13,200 元 | 19,800 元 | 通常程序 |
| 300 萬元 | 28,000 元 | 36,600 元 | 54,900 元 | 通常程序 |
| 500 萬元 | 46,000 元 | 60,000 元 | 90,000 元 | 通常程序 |
計算方式:先依第 77 條之 13 分段計算,再依各段加徵比例調整;上訴依第 77 條之 16 再加徵十分之五。以 100 萬元為例:10 萬元以下 1,500 元,加上 90 萬元部分 90 × 130 = 11,700 元,合計 13,200 元;上訴第二審 13,200 × 1.5 = 19,800 元,與法院裁定實例相符。適用臺灣高等法院及所屬法院,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
非財產權訴訟(例如請求離婚、確認親子關係)依第 77 條之 14 第一審為 3,000 元,加徵後 4,500 元;同時請求贍養費、財產分配等財產權部分,依同條第 2 項另外計算。若起訴後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,依第 83 條可在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裁判費的三分之二。

律師費怎麼收?諮詢、書狀、委任的行情與計費方式
律師收費沒有法定價目表,律師公會也不公告統一收費,所以同一件案子不同律師報價差很多。常見的計費方式有三種:
- 鐘點計費:適合法律諮詢、開庭前演練或只看文件,按實際時數收費。
- 按件計費:代寫存證信函、律師函、起訴狀、答辯狀,以件數計價。
- 審級計費:委任律師處理整個審級的書狀與出庭,第一審、第二審分開計價,上訴要再付一次。
部分律師另有「後酬」約定,也就是勝訴或取得賠償後再依比例支付一部分,簽約前一定要問清楚有沒有後酬、怎麼算。
| 服務項目 | 常見計價方式 | 市場常見報價區間 | 適合誰 |
|---|
| 法律諮詢 | 每小時 | 約 2,000 到 8,000 元 | 還沒決定要不要提告、想先評估勝算 |
| 存證信函、律師函 | 每件 | 約 1 萬到 5 萬元(依內容繁簡) | 先催討、先表態,不一定要上法院 |
| 代寫起訴狀、答辯狀 | 每件 | 約 1 萬到 5 萬元 | 小額、簡易案件想自己出庭 |
| 委任出庭(民事、刑事) | 每個審級 | 約 8 萬到 20 萬元,複雜案件更高 | 金額大、爭點多、對方也請律師 |
報價區間取自律師媒合平台公開資訊,僅供估算,實際以律師書面報價為準。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
官方能參考的上限是法院選任律師及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支給標準:法院核定可列入訴訟費用的律師酬金,民事財產權訴訟不超過請求金額百分之三、最高 50 萬元,非財產權訴訟最高 15 萬元,而且不超過你和律師約定的金額。這個標準是「對方最多要幫你付多少」,不是律師的收費上限。
另外要特別注意第三審:依民事訴訟法第 466 條之 1,對第二審判決上訴第三審,上訴人原則上必須委任律師,不能自己寫狀。打算一路上訴的人,預算一開始就要把第三審律師酬金算進去;真的無資力委任,可依第 466 條之 2 聲請第三審法院選任律師。
打贏了,律師費和裁判費能叫對方付嗎?
依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,訴訟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;一部勝訴、一部敗訴時,第 79 條讓法院依比例分配。所以你先繳的裁判費、鑑定費,勝訴後可以在判決確定後向對方請求,判決主文通常會寫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」。
委任律師的費用就不一樣了。一般民事案件第一審、第二審自己委任律師的酬金,原則上不屬於訴訟費用,就算全贏,也只能自己吸收。能列入訴訟費用的只有兩種:第三審律師酬金(第 466 條之 3),以及法院或審判長依法為當事人選任律師的酬金(第 77 條之 25),而且都限於法院核定的金額。
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現實:判決只是一張「可以要錢」的文件,對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,你先墊的費用一樣拿不回來。所以起訴前要先問自己三件事:
- 對方有沒有薪水、存款、不動產等可以執行的財產?
- 扣掉律師費與裁判費後,勝訴可能拿回的金額還剩多少?
- 能不能先用存證信函、調解或支付命令解決,不必走到判決?
如果你是被討債的一方,收到支付命令要在期限內處理,相關步驟可參考欠錢被告收到法院信的處理流程;擔心被告詐欺的情形,可參考欠錢不還被告詐欺時法院怎麼判斷。
付不起怎麼辦?法扶、訴訟救助與各類案件的減免
付不起律師酬金或裁判費,先不要急著借錢,國家其實有好幾道官方管道,符合資格的人可以大幅降低自付金額。資格條件整理如下:
一、法律扶助基金會:律師費與諮詢
依法律扶助法第 5 條,以下三種人屬於「無資力」,可以申請扶助律師代理訴訟、撰寫書狀或法律諮詢:
- 符合社會救助法的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- 符合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的特殊境遇家庭。
- 可處分資產及每月可處分收入低於基金會訂定的標準,基金會每年公告新年度的認定標準,可查法扶公告的無資力認定標準。
依第 13 條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、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理債務的債務人,以及言詞法律諮詢,申請時不用審查資力。全國專線是 412-8518,可先預約諮詢。
要注意三點:第一,依第 15 條,勝訴可能獲得的利益小於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時,原則上不准扶助;第二,依第 32 條,因扶助取得的財產達一定標準,分會可以請求負擔酬金的全部或一部作為回饋金;第三,同一事件已經自己請了律師,就不能再申請扶助律師。
二、訴訟救助:先免繳裁判費
依民事訴訟法第 107 條,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時,可以向受訴法院聲請訴訟救助,法院認定資力時會考量本人及共同生活親屬的基本生活需要。准許後依第 110 條,暫免裁判費與其他應預納的訴訟費用,由國庫墊付,效力也及於上訴與抗告。
但它是「暫免」:案件終結後,第一審法院會依第 114 條向應負擔訴訟費用的一方徵收;你敗訴就要補繳,事後被發現有能力支付,依第 113 條也會被撤銷並命補交。聲請時要提出無資力的釋明,例如低收入戶證明、財產與所得清單。
三、勞工、刑事被告與調解的特別規定
- 勞資糾紛:依勞動事件法第 12 條,因確認僱傭關係或請求工資、退休金、資遣費涉訟,勞工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三分之二裁判費;第 14 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提起勞動訴訟,法院應依聲請准予訴訟救助,但顯無勝訴之望者除外。
- 刑事被告:依刑事訴訟法第 31 條,最輕本刑 3 年以上有期徒刑、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,或被告為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等情形,審判中沒有選任辯護人時,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。
- 先調解:到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,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 23 條,除勘驗費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;交通事故的調解做法可參考車禍和解金的調解與分期條款。
省錢做法:小額簡易自己打、只委任一部分
不是每件官司都需要全程委任律師。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 8,請求金錢 10 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小額程序;依第 427 條,50 萬元以下的財產權訴訟,以及票據、租賃、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適用簡易程序,程序較簡單,很多人使用法院的書狀範例自己起訴。
可以考慮的省錢組合:
- 只付諮詢費:先花一兩小時請律師看證據、判斷勝算,再自己寫狀出庭。
- 只委任寫狀:起訴狀、答辯狀請律師寫,開庭自己去,適合事實單純的借貸、押金、貨款案件。
- 先發支付命令:對方欠錢事證明確時,聲請支付命令只要 500 元,對方未在期限內異議,就能取得執行名義。
- 先聲請調解:法院調解財產權事件未滿 10 萬元免聲請費;調解不成立後 30 日內起訴,調解聲請費可扣抵裁判費。
反過來說,下列情況就比較建議請律師:對方已委任律師、金額超過 100 萬元、涉及刑事責任、需要鑑定或證人,或你要上訴第三審。下表以「請求 30 萬元、走簡易程序」為例,比較三種做法的大約成本(律師費為假設值):
| 做法 | 裁判費(第一審) | 律師相關費用(假設) | 自付合計約 | 占請求金額 |
|---|
| 自己起訴、自己出庭 | 4,100 元 | 0 元 | 4,100 元 | 約 1.4% |
| 付 2 小時諮詢+自己寫狀 | 4,100 元 | 1 萬元 | 14,100 元 | 約 4.7% |
| 全程委任第一審 | 4,100 元 | 10 萬元 | 104,100 元 | 約 34.7% |
假設值不代表任何律師報價;裁判費為加徵後金額。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可以看到,請求金額不大時,全程委任可能吃掉三分之一以上的勝訴金額,對方又沒有財產時更划不來。
打官司前的費用估算與籌錢六步驟
步驟一:確認案件類型與請求金額。先分清楚是民事、刑事、家事還是勞動事件,並算出要請求或被請求的金額,裁判費、適用程序與能否申請減免都由這兩點決定。
步驟二:先用免費法律諮詢釐清勝算。撥打法扶專線 412-8518,或到各地法院、公所的免費法律諮詢,帶齊契約、對話紀錄、收據與借據等證據,先判斷有沒有必要上法院。
步驟三:試算裁判費與其他規費。用上方的試算表算出第一審裁判費,預估會上訴的,第二審、第三審各再加徵十分之五,並預留鑑定費與證人旅費。
步驟四:評估法扶、訴訟救助或其他減免。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收入資產低於標準者申請法律扶助;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時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;勞工請求工資、資遣費起訴可暫免三分之二裁判費。
步驟五:比較律師報價並簽書面委任契約。至少比較兩位律師,問清楚計費方式、是否含開庭次數與書狀數量、有沒有後酬、上訴與強制執行要不要另計,再簽書面委任契約,並約定可以分期付款。
步驟六:決定籌錢方式並保留付款紀錄。自付缺口先考慮家人協助並寫借據,再比較保單借款與銀行信貸的總成本;所有費用都用轉帳支付並保留收據,作為日後請求訴訟費用的依據。
真的要借錢打官司?籌錢管道成本比較
用完官方減免後還有缺口,才考慮借錢。原則是借款金額以「律師費加裁判費扣掉可減免部分」為上限,並且先確認勝訴後真的拿得回來。各管道的比較如下:
| 管道 | 利率或成本 | 撥款速度 | 適合誰 | 注意事項 |
|---|
| 和律師約定分期 | 通常不另收利息(依約定) | 簽約即適用 | 收入穩定、能按月付 | 寫入委任契約,約定每期金額與日期 |
| 家人或朋友借款 | 依約定,可無息 | 快 | 金額不大、關係良好 | 寫借據與還款日,避免變成第二場糾紛 |
| 保單借款 | 依保險公司公告利率 | 保險法規定 1 個月內貸給 | 有壽險且已有保單價值準備金 | 本息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單停效 |
| 銀行信用貸款 | 依個人信用條件,看總費用年百分率 | 依銀行審核 | 有薪轉、勞保與良好信用 | 比較開辦費、綁約與提前清償違約金 |
| 信用卡分期或預借現金 | 循環信用利率上限年利率 15% | 快 | 短期、小額週轉 | 只繳最低應繳會滾利息,預借現金另有手續費 |
| 民間借貸 | 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 16% 的部分無效 | 不一 | 不建議 | 常見高利、扣證件與暴力討債風險 |
表格依據:保險法第 120 條、銀行法第 47 條之 1、民法第 205 條。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
如果要借信貸,月付可以先試算。下表用本息平均攤還公式計算,利率皆為假設值:
| 情境 | 借款金額 | 年利率(假設) | 期數 | 每月還款約 | 總利息約 |
|---|
| 付一審律師費 | 15 萬元 | 6% | 24 期 | 6,648 元 | 9,554 元 |
| 付一審律師費 | 15 萬元 | 10% | 24 期 | 6,922 元 | 16,122 元 |
| 一審加二審律師費 | 20 萬元 | 8% | 36 期 | 6,267 元 | 25,622 元 |
| 短期週轉 | 10 萬元 | 15% | 12 期 | 9,026 元 | 8,310 元 |
利率全為假設值,不代表任何銀行報價。資料擷取日:2026 年 10 月 20 日。同樣借 15 萬元,利率從 6% 變成 10%,兩年就多付約 6,500 元利息,借之前可以用借款利率與利息試算把總成本算清楚。

不同處境的建議做法:
- 學生、剛出社會、沒有收入證明:銀行信貸不容易過,先找法扶與學校法律服務社,需要家人協助時,開口方式可參考跟家人借錢的理由與溝通技巧。
- 有壽險保單的上班族:可先查保單借款可以借多少,不用另外審核信用,但要算好還款時程避免保單停效。
- 正在打離婚官司的人:除了律師費,還要預留房貸與搬家的錢,房子怎麼處理可參考離婚房貸的處理方式。
- 勞工打勞資官司:先用勞動事件法的暫免裁判費與勞動調解,再決定要不要委任律師,避免先借錢再發現可以免繳。
風險注意:打官司花錢最常踩的六個坑
第一,律師費比可能拿回的錢還多。先用試算表算出律師費加裁判費占請求金額的比例,超過三成就要重新評估,改用調解、支付命令或只委任寫狀。
第二,委任契約沒寫清楚範圍。口頭講好的價格,最容易在「開庭次數」「上訴」「強制執行」上產生追加費用,所有內容都要寫進書面契約。
第三,相信「保證勝訴」「認識法官」的說法。判決由法官依證據與法律決定,任何保證勝訴或疏通關係的說法都要提高警覺,先付錢後消失的司法黃牛時有所聞。
第四,為了付律師酬金去借高利貸。民法第 205 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年利率 16% 的部分無效,遇到要求先付手續費、交出存摺提款卡的借款管道,請參考貸款詐騙常見話術,直接拒絕。
第五,以為訴訟救助就是不用付。訴訟救助只是暫免,敗訴後仍要補繳,把它當成延後付款,而不是免費,才不會在判決後被一筆費用嚇到。
第六,收到法院文件不處理。收到支付命令或起訴狀不回應,期限一過可能直接被強制執行,第一時間尋求免費法律諮詢,比事後花更多錢補救划算。
常見問題 FAQ
請律師一次要多少錢?
律師酬金沒有法定價目表,由律師與當事人自行約定。律師媒合平台公開的報價,法律諮詢常見每小時約 2,000 到 8,000 元,代寫存證信函或書狀每件約 1 萬到 5 萬元,委任出庭常以一個審級計價,約 8 萬到 20 萬元,複雜案件更高。實際金額要看案件難度、開庭次數與律師資歷,簽約前請要求書面報價並寫清楚委任範圍。
裁判費怎麼算?請求 30 萬元要繳多少?
民事財產權訴訟依民事訴訟法第 77 條之 13 按請求金額分段累進計算,10 萬元以下部分 1,000 元,超過 10 萬元到 100 萬元部分每萬元 100 元。臺灣高等法院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加徵,10 萬元以下部分加徵十分之五、超過 10 萬元到 1,000 萬元部分加徵十分之三,所以請求 30 萬元的第一審裁判費是 1,500 元加 20 萬元部分 2,600 元,合計 4,100 元。
打贏官司,律師費可以叫對方付嗎?
依民事訴訟法第 78 條,訴訟費用由敗訴的一方負擔,但一般民事案件第一審、第二審自己請律師的酬金原則上不算訴訟費用,要自己負擔。例外是第三審律師酬金與法院選任的律師酬金,依民事訴訟法第 466 條之 3、第 77 條之 25 屬訴訟費用的一部分,由法院在核定的上限內決定,不一定等於你實際付給律師的金額。
沒錢請律師可以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嗎?
可以申請。依法律扶助法第 5 條,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遇家庭,或可處分資產與每月可處分收入低於基金會標準的人,屬於無資力,可申請律師代理、撰寫書狀或法律諮詢;言詞法律諮詢不用審查資力。但如果勝訴可能獲得的利益小於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,依第 15 條原則上不予扶助,勝訴取得一定財產價值時也可能要負擔回饋金。
訴訟救助是什麼?准了就完全不用付嗎?
訴訟救助是民事訴訟法第 107 條規定的制度,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時,可以向受訴法院聲請,准許後暫免裁判費與其他應預納的訴訟費用,由國庫先墊付。它是「暫免」不是「免除」,案件終結後法院會向應負擔訴訟費用的一方徵收;如果之後被查到其實有能力支付,法院也會撤銷救助並命補繳。
小額訴訟、簡易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?
不一定。請求金錢 10 萬元以下的案件適用小額程序,50 萬元以下的財產權案件適用簡易程序,可以使用法院的書狀範例自己起訴。金額不大時,律師費可能比請求金額還高,可以先用免費法律諮詢釐清證據是否充足,再決定要不要只委任寫狀或開庭的一部分。
撤回起訴可以退裁判費嗎?
可以申請退一部分。依民事訴訟法第 83 條,原告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起訴,可以在撤回後 3 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裁判費的三分之二。另外,先到法院聲請調解、調解不成立後 30 日內起訴的,已繳的調解聲請費可以扣抵裁判費。
可以借錢付律師酬金嗎?要注意什麼?
可以,但要先確認值不值得打。建議先估算可能拿回的金額、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執行,再用法扶、訴訟救助與分段委任把自付金額壓低,最後才借差額。有薪轉的人可以比較銀行信貸的總費用年百分率,有保單的人可以評估保單借款;遇到聲稱認識法官、保證勝訴或要求先付手續費才放款的管道,都是詐騙警訊。